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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廉洁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15:09  |  查看次数:[]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金秋时节,正值新学年开学季,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正风肃纪成果,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就廉洁纪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开学季、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提醒,倡导廉洁从教、廉洁从医、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节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教职员工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做到“十五严禁”: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下均包括下属、学生、家长、患者)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

2.严禁公款(以下均含科研经费)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或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搞超标准接待;

4.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请托人等安排的可能影响学生干部选任、考试、考核评价、奖助学金评定、学生推优入党等事宜的宴请;

5.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6.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或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工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8.严禁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

10.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1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2.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13.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4.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5.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强日常监督,针对本单位、本部门 “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地生根。

纪委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8284724

监督举报邮箱:jiwei@hxu.edu.cn



                                             中共河西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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