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号,代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民族、各地区和海外华侨的662人齐聚北平,共商建国大计。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了中国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这次会议的气氛是庄严而热烈的。大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大会还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选举出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和由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会议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唯一政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最重要的组织形式。
迄今为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经召开了十三届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