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统称。建国初,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里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
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1日和12月8日,发表重要文件表示严肃处理这种不良风气。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三反”运动中,又暴露出大量的贪污盗窃行为与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密切相联,要彻底铲除“三害”,就必须反掉“五毒”。为此,1952年1月26日,要求向违法资本家开展一场大规模的“五反”运动。2月上旬,“五反”运动从各大城市开始,很快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3月11日,政务院批准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方法》,把私营工商户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5类进行定案处理。
1952年10月党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廖鲁言关于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两个报告,这场运动胜利结束。“三反”、“五反”运动,属于中共早期的反腐运动,同时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字来源于新华网《三反、五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