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或者党员大会,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进行选举。
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进行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者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
召开党代表会议或者党员大会选举的,由党的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会议各团(组)或者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党的委员会根据多数代表或者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者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